個人資料保護政策
政策說明
友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重視所有利害關係人之個人資料與隱私權保護,並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,訂定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》,以建構完善之個人資料治理制度。本公司依「最小必要原則」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並採取相應之管理與技術防護措施,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可用性、完整性與保密性,降低個資風險並維護當事人權益。
一、適用範圍與責任分工
本個人資料保護政策適用於本公司營運過程中所涉及之客戶、供應商、合作夥伴、應徵者及員工之個人資料。
鑑於本公司主要從事 B2B 之網路通訊產品研發與製造,營運過程中與客戶及供應商之往來多以法人對法人為主,實際涉及自然人個人資料之情形相對有限,且非公司核心業務內容。惟本公司仍基於法令遵循與風險預防原則,將營運過程中可能涉及之個人資料,全面納入本政策之管理範圍,並依其接觸頻率及風險程度,採取相應之管理與保護措施。
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務,係由既有權責單位依其業務職掌分工負責,包含人力資源、資訊、法務及相關業務單位,分別就政策遵循、制度推動、風險控管、教育訓練及個資安全事件之通報與處理等事項,依內部規範執行相關作業,以確保個資保護制度符合法令要求並落實執行。
二、個人資料之管理與安全措施
本公司於合法、正當及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並依個人資料生命週期,落實下列管理與安全防護措施:
- 個人資料分類分級管理及存取權限控管
- 紙本資料保存環境管理(資料室與檔案櫃門禁控管)
- 電子個資採取加密、存取紀錄留存及權限管理措施
- 個人資料正確性維護及必要時之更正
- 保存期限屆滿或蒐集目的消失時,依法刪除或停止利用
- 個資安全事件之通報、調查及後續改善處理機制
三、114 年度個人資料保護實施情形
本公司依個資生命週期(招募任用、教育訓練、文件管理、申訴檢舉及離職作業)導入相應控管措施,114 年度執行情形彙整如下:
114 年度個資保護措施彙整表
| 作業分類 | 項目 | 實施措施 |
| 招募任用作業 | 應徵者及新進員工個資保護及使用政策 | 1. 不定期檢核 104 招募系統權限設定,關閉無招募需求單位之權限。 2. 取得應徵者同意後,始使用應徵人員資料表或人員基本資料表之個資。 3. 新進人員入職時簽署聘雇契約書,內容包含個資保護政策。 |
| 教育訓練 | 新進員工個資保護宣導 | 截至 2025/7/31,累積受訓人員共 67 人,累積授課時數 16.75 小時(平均每人 0.25 小時)。 |
| 文件管理 | 員工資料保存及銷毀 | 1. 資料室及儲存櫃採管制措施,由人資主管統一保管鑰匙,出入口設置 CCTV。 2. 紙本個人資料與電子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均採加密與權限控管。 3. 已逾保存期限之文件,依公司規範定期以水銷方式辦理。 |
| 申訴及檢舉 | 吹哨者保護措施 | 1. 建立匿名申訴管道,並遵守《個資法》相關保密規範。 2. 截至 2025/7/31,未發生因個資議題所產生之申訴案件。 |
| 離職與解任 | 離職員工保密政策 | 離職人員須簽署《離職保密要項》,明確禁止洩漏任何員工相關資訊。 |
四、當事人權利行使
個人資料當事人得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規定,向本公司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更正、刪除或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。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限內受理申請,並提供必要之協助。
五、教育訓練與持續改善
本公司不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宣導及教育訓練,並視法令修正及業務需求,持續檢視與調整內部管理制度與作業流程,以維持完善且可持續改善之個人資料保護機制。
六、聯絡方式
如對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或個人資料權利行使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:
友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|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
Email:esg@cameo.com.tw
地址: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 275 號 2 樓
電話:+886-2-7736-3000

